受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新形势影响,为继续全力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贯彻落实“学生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原则,确保毕业生稳妥、有序、便捷离校,各相关单位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离校手续办理方案,含《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方案》、《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方案》、《毕业生图书馆还书工作方案》。
请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流程要求,积极做好离校工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安全顺利满意离校。
招生与就业处
2020年6月24日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方案
(责任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经过毕业生自主填报和学院、学校分阶段审核,目前我校已完成所有毕业生集中派遣的就业信息填报和审核,近期将短期关闭就业系统,向北京市教委上报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报到证办理时间及领取方式
6月23日前通过江南APP官方入口官网 就业信息网(网址://m.lvlcrowd.com),已经提交就业信息并通过审核的就业方案,学校将统一上报至北京市教委,根据教委审核结果和工作时间安排(预计在7月初)办理第一批《就业报到证》,其中升学、暂缓派遣和国家特殊类项目没有报到证。(注:国家特殊类项目包括参军入伍、志愿服务西部、科研助理、丹心计划等。)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于7月初从北京市教委领取《就业报到证》上下联,统一分发至各学院。上联由学院视情况邮寄或由学生持身份证件自取,毕业生需持该联办理户口转移和报到手续等。下联(即白色联,又称为《就业通知书》)由学院放入档案,随档案寄送至毕业生填报的收档单位,无需毕业生本人办理。
二、第二、三批报到证办理时间及领取方式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在研究生院毕业注册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北京市教委本批次毕业学生就业方案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并通过“江南APP官方入口官网 就业指导中心”微信服务平台精准推送到每一位毕业生手续办理进度。《就业报到证》领取方式参照第一批办理流程。
三、暂缓派遣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办理
已申请暂缓派遣的同学,在学校就业系统开放后(预计在7月初),可根据自身就业新进展登录“江南APP官方入口官网 就业信息网”提交就业材料申请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经过学院、学校审核后由学校向教委申请审核并办理其《就业报到证》。
学校将根据毕业生提出的就业手续办理申请情况,定期及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四、就业系统填报要求
1. 毕业生务必填写个人信息,核对生源地(具体到地级市即可)、政治面貌等信息是否准确。
2. 毕业去向为“派遣”和“二分”的毕业生,务必核对“报到证抬头”、“报到单位所在地”(具体到地级市即可)、“档案接收单位”、“转档地址”、“户口迁移地址”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3.毕业去向为“待分”的毕业生,要保证填报的备用二分信息准确。
4. 毕业去向为国内升学(包括读研、读博)的毕业生,无需办理就业报到证,离校前由院系统一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5. 若毕业去向或单位信息等发生变动,请联系学院就业工作负责老师并说明情况申请解锁,待信息解锁后登录江南APP官方入口官网 就业信息网进行修改。
五、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常用的就业手续流程均可以通过登录江南APP官方入口官网 就业信息网-常用资料中下载《就业手续办理流程手册》查找。
在疫情期间各位做好防护措施。感激各位毕业生的支持!祝大家前程似锦,平安顺利!
附:学校、学院就业老师联系表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固话区号010) |
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就业咨询 | 乔庆彬、孙静 | 64287511 15910590969,18500827382 |
招生与就业处 江南app官方网站入口网址 招聘咨询 | 徐静、马佳 | 64287672 13811011991,15101082638 |
中医学院 | 崔向清 | 64286382 |
中药学院 | 李阳 | 13716929243 |
生命科学学院 | 王利 | 17346539939 |
针灸推拿学院 | 郭成博 | 53912196,15910230424 |
管理学院 | 周磊 | 15210908405 |
护理学院 | 范霖杰 | 13717615020 |
人文学院 | 刘玉 | 15101021286 |
研究生院 | 何瑞杰 | 15010255821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王荣琛子 | 84013319,1831009350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张海丽 | 15600790112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张进宏 | 13641075428 |
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保卫处)
在新的疫情防控影响下的特殊时期,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调整了2020届毕业生迁户口的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1、6月20日以前在就业平台提交转户口(含二分回家)的同学,户籍科会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名单统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好《户口迁移证》后,会根据每位学生预留的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是本人取还是委托他人代取,及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不能由校方进行邮寄。
2、申请“户档留校(暂缓派遣)”的同学,在7月1日以后因自身原因与学校取消“户档留校”协议的学生,于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手续。建议此类学生可先同户籍科老师联系是本人办还是委托他人代办,及所需材料。
保卫处户籍科地址:和平街校区北门保卫处102室
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10-64286603 13021233158 周老师
毕业生图书馆还书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图书馆)
根据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按学校统一部署,为保证2020届毕业生正常毕业,有未还图书的毕业生请填写“毕业生归还图书方式调查表”(后附链接和二维码),以便我们提供精准的服务。办理还书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归还图书
1.到馆还书:已返校的毕业生可到馆归还图书,时间:8:00~17:00。
2.邮寄还书:未能返校的毕业生请将图书邮寄至图书馆,由图书馆老师代为办理还书。请随书附纸注明:本人姓名、学号、学院、手机号,图书名称、数量、索书号等信息。邮寄凭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邮寄联系人及地址信息: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江南APP官方入口官网 图书馆
收件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18611527486
3.代取还书:图书存放在宿舍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归还图书方式调查表”后,图书馆老师会根据所提供的信息与后勤宿管人员联系,取回图书并代为归还。
二、图书遗失。按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超期赔偿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图书具体信息请登录“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当前借阅”进行查询。
1.购买新书:购买与遗失图书同版本新书,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须与遗失的图书一致。请按上述邮寄还书地址邮寄至图书馆。
2.缴纳赔偿金:如果确实无法购买到同版本新书,为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并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将采用按图书原价较低倍数赔偿的方案,即中文图书按图书原价3倍赔偿,外文图书按原价格参照当前汇率并折合成人民币的3倍进行赔偿。请正确填写“毕业生归还图书方式调查表”,注明图书名称、索书号、单价。我们将根据收集的信息确定具体缴款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下学期开学后在本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可在开学后两周内到馆归还图书。
四、疫情防控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图书的毕业生,向各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出具证明向图书馆备案并说明情况。
五、如有关于图书归还的问题,请咨询姚老师,电话15652342177。
附:毕业生归还图书方式调查表http://bucmlib2018.mikecrm.com/qarqOeB
毕业生归还图书方式调查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