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及学校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科带头人或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应聘人员本科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研究生阶段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本校毕业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业绩要求:
(1)博士研究生:①本校中医学科(含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应达到以下业绩条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或作为副主编及以上编著师承导师学术专著1部。②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除中医学科)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
(2)硕士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应达到以下业绩条件:①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②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以上文章均须以“湖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1.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btcm.edu.cn)面向社会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其余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3.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218.197.176.22/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bzyy)进行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2)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业绩成果等简要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⑤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组织。招聘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者,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笔试: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须进行笔试。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后开考。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对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各用人部门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4.体检与考察: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放弃资格的经学校研究后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5.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www.hbtcm.edu.cn/)、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btcm.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五、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待遇
1.被聘用人员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为学校正式事业编制。
2.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18万元/年(税前,含租房补贴),学校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8-10万元(人文社科类4-6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资助3年)等。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社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中医药大学(https://www.hbtcm.edu.cn/)、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https://rsc.hbtcm.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https://www.hbtcm.edu.cn/)、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https://rsc.hbtcm.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政策咨询:
电话:027-68890038
邮箱:hbtcmzp@163.com
附件:
1.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湖北中医药大学各用人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湖北中医药大学
附件1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湖北中医药大学各用人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docx